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30日发布特定人才差异化购房政策实施细则。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教育、医疗、科研机构等公共服务类重点单位人才的试点工作,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增购1套住房,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支持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相关细则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城市功能发展需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人才办牵头对教育、医疗、科研机构等公共服务类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制定《临港新片区特定人才差异化购房政策重点单位清单》,按需组织更新。
在操作流程方面,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在重点单位工作的人才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人才是否符合推荐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推荐名单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人才办。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