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电子公司在招聘中拒录有文身的求职者,引发广大职场人士关注。有网友认为,企业涉嫌就业歧视,求职者文身与从事职业无关,企业不应该因此拒录;同时,也有不少人站在公司管理者这边,指出企业有各自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文身求职者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可以不录用。
那么,拒录文身求职者是否属于就业歧视?是否违反劳动法?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可以有自己的标准吗?记者就此采访了人力资源领域相关人士。
公司拒录文身员工
此事发生在东莞某电子公司。该公司董事长在巡厂时遇到了两名准备入职的劳务派遣员工,年龄在18岁到20岁。发现他们身上有文身后,她当场就指出来了。两个小伙子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在学校时并没有文身,毕业后才纹的。
该公司董事长表示,她的公司主要做电子产品,文身本身并不影响工作。但是,如果一个人有文身,可能影响其他人,甚至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我们作为一家企业,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教育和引导。”她表示,“现在有一种时尚贴纸,玩的时候贴在手上,完了再撕下来,这个没问题。但是文身是不可以的,它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好,要么是社会上混的,要么是不听话的。”在视频中,其中一名小伙的右臂有明显的大片文身。
同时,这位董事长回应记者称,有文身者可能影响整个厂的风气,洗了文身后依然欢迎入职。
类似的情况在湖南也有发生。2022年,湖南永州某女生找工作的时候,因为自己的通体文身后悔不迭,对着镜子摇头自叹:“怪我年轻不懂事,现在想洗都洗不掉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不会做这样的傻事情!”
因为这身文身,该女子面试了好几个公司,对方一看她这样,就直接摇头说不合适!而且谈了几个男朋友,男方父母看到她的文身后都否定了。而女子对于自己的文身也是非常后悔。
就业歧视还是企业自由?
公司不招文身,是不是就业歧视?
所谓就业歧视是指没有合法目的和原因,只是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民族、性别、户籍、身体残障状况等,而采取的区别对待、排斥、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湖南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一级调研员、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副院长兰朝晖表示,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列举的其他构成就业歧视的情形还包括两点:其一,以劳动者不能选择不能控制的先赋因素作为是否录用标准;其二,虽然是劳动者后天可以选择、控制的因素,但是与工作内在要求没有必然联系。
“从就业歧视的规定来看,不招纹身员工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招聘要求,如果说就业歧视也说得通,因为它符合‘劳动者后天可以选择、控制的因素,但是与工作内在要求没有必然联系’这条标准。”兰朝晖说。
然而,此事在社会上争论不少。长沙市民吴晓园认为,穿衣戴帽是每个人的自由,只要不影响工作,企业无权干涉。“现在年轻人有各自的审美观,比如说染发、化妆,或者文身之类,如果对工作没有任何影响,企业不应该加以干涉,在某些创意型企业里,甚至鼓励员工有不同的风格和造型。”
市民张晓强则有不同看法,他向记者表示,文身本身是自由的,但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思想观念就会产生不同的想法和感受。“既然是求职,就应该尊重和遵守单位的相关要求,我不认为这是就业歧视,企业对员工是有仪表仪容的要求,这很正常啊。”
调查:我们对文身是不是有偏见?
文身是个人自由,但有句话说得好,“自由不能以消灭自由为代价”,也就是你个人的自由,不能凌驾在剥夺其他人、机构选择自由的基础上。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李晓龙表示,劳动法并没有明文规定有文身者的就业限制,但是文身者不能选择一些工作岗位是有明确规定的。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四条明确规定,文身,不合格。2022年征兵体检标准也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行业也对文身有限制或禁止。比如说,在航空公司、银行、酒店等服务行业中,往往要求员工穿着整洁、形象良好、无明显文身等。这是因为这些行业需要直接面对客户或公众,并且需要维护企业或机构的形象和信誉。还有一些行业则出于安全或卫生方面考虑对文身进行限制或禁止。比如说,在医院、食品加工厂等地方工作的人员,在接触病菌或食物时可能会造成感染或污染风险。
记者走访中发现,社会中不乏有人对文身有着偏见。部分受访者表示,看到文身,第一反应是厌恶,甚至恐惧。一些人甚至将文身与犯罪、叛逆或不稳定的行为联系起来,认为工作中文身会对团队合作、专业发展或客户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多位受访者表示,工作中文身者可能成为受到不公平对待,这是因为他们在外表上展示了与主流观念不同的个人特征。他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变化和态度的演变,职场中对待文身的偏见可能会逐渐减少。
职场需要更多包容
“企业在招聘和雇用员工时应该更加开放和包容。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才是最重要的,而不应该仅仅因为外在的标记而作出判断。”全国人大代表、牛角山村党总支书记龙献文认为,现如今不少人都会尝试在身体留下纪念,那些细小、精致的文身,对应着个体的审美、回忆与不可名状的感性情绪。与此同时,那些花臂、花膀的文身,则仍有意无意地关联着“社会人”“大哥”等人设。所以说,文身与文身不一样,人与人不一样。
龙献文认为,文身是一种多样性和个性化的表现。在招聘过程中,求职者和招聘单位都拥有自己的权利。招聘者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对求职者进行筛选,而求职者则可以选择是否申请该公司的职位。作为求职者,我们应该选择合适的公司,而不是因为某些招聘标准不符合自己的情况下一味地抱怨。作为用人单位,应该更多地关注约定的能力和岗位需求,而不能过分地关注员工的外表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