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服务为人民 奋力迈步新时代
“系列成就集 看看我的国”之永州人社篇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社部、省人社厅精心指导下,永州人社部门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社服务为人民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人社工作取得一个个新突破,书写了人社事业发展的美丽篇章。
巩固“民生之本”, 就业创业总量不断扩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永州市就业制度实现了“统包统配”向市场化导向转变,就业服务实现了服务城镇劳动者向统筹城乡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州人社部门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系列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实现了城乡统筹就业,全市就业创业量质齐升。
就业保障更加充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大力开展“春风行动”“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开展现场招聘会1700多场次,1.3万多家企业入场招聘,达成就业意向31万人次。全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7.97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40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的较低水平。
创业活力明显增强。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政策引导,丰富载体平台,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全民创业热潮初步形成。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85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家;累计新增市场主体15.93万个,带动城乡就业32.61万人次。2017年永州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获省政府通报表彰。
就业扶贫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摸清底数为基础,构建多种就业帮扶模式。建立了省内外“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全市对接以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企业200余家;创建评定市级就业扶贫基地70家,成功入选省级就业扶贫基地12家、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4家;建有各类就业扶贫车间438个,吸纳 1.9万余名留守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同时,抓好就业扶贫政策的落实,2016年以来,按要求发放各类补贴42.09万余人次,补贴总金额达10.94亿元;全市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82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 1094 人。
筑牢“民生之基”,人才聚集效应持续放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州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形成了“重才、爱才、惜才、厚才”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市人才总量32.8万人,其中:党政人才2.7万人、专业技术人才15.1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及各类技能人才9.1万人、其他人才2.6万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总人数1.06万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8人、省政府特殊津贴4人、市政府特殊津贴11人、省121创新人才工程1人、湘西地区特聘专家5人。
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构建了永州“1+8”人才政策体系,提出了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政策,为各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提供政策支持。在全省率先召开了人才工作会议,率先确定“12月12日”为全市人才日。
人才效用发挥更加充分。创新“产才融合”的引才模式,以事业集聚人才、以项目吸引人才,把产业发展、园区集聚、项目建设作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主战场,切实抓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工作。2018年至今,全市引进科技创新人才86名。同时,依托永州经开区、永州农科园、萍州工业园“三大创新创业主平台”,吸纳入驻各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300多家。
人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基本建立起适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事业单位4289个,从业人员11.27万人,其中市本级0.87万人,县区及乡镇10.4万人。
厚植“民生之依”,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民
新中国成立之初施行《劳动保险条例》,1995年《湖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出台,永州市企业职工经历了由单位负担退休工资的“企业保险”,到退休工资实现社会化发放的历史性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州人社部门通过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截至2019年8月,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68.1万人、31.7万人、34.67万人。
待遇水平节节攀升。在保基本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2019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的507元增加到2197元,实现15连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3元;全市失业保险金月均水平由1999年的140元增加到2019年的 102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2004年的5.11万元提高到78.5万元。
基金规模不断扩大。2018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9.7亿元,基金总支出121.3亿元,切实保障了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2019年8月,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累计结余47.32亿元,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同时,健全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加大基金风险防控力度,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和“放管服”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和人社业务网上经办。截至2019年8月,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53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97%,居全省前列,102项社保卡应用目录全部开通,永州被人社部评为“全国第二批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示范基地”。
善谋“民生之福”,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州人社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积极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严格劳动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不断提高。自2013年工作启动以来,全市累计注册登记的劳动用工备案户数3976家,备案人数26.08万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不断完善。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大力推行“阳光仲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明显增强。2009年8月至2019年8月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6025件,结案5972件,结案率99.1%,共涉及劳动者约8000余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坚持治欠与防范并举,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出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2008年至2019年8月,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0375万户,涉及劳动者82.0461万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196件,结案5189件,结案率99%,共追回被拖欠劳动者工资等待遇近3.19亿元。
70年努力拼搏,70年沧桑巨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永州人社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扣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促改革,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的人社力量!
(永州市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