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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时间:2023-06-01 16:59:32

 政策要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类型:培训补贴类

适用对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支持措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补贴性(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3.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2〕62号)

申请流程:向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1. 对符合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首先引导其向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审核同意后按承训机构规定时限组织参加教育培训。

2. 选择易地教育培训的退役军人学员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培训结束后凭培训毕(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到安置地(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户籍所在地)

省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0731-85936649

来源:中人社传媒
编辑: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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